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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送法进企业”开讲了!

发布时间:2023-02-27 22:12:15 来源:大众网


【资料图】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贾国良 聊城报道

2月24日,高唐县检察院联合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走进梁村镇政府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此次由该院第一检察部员额检察官李春红担任授课老师,讲述《关于企业经营司法风险的几个问题》,梁村镇近30名民营企业家与检察官互动。

据了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增强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定力,该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于2022年6月份,面向高唐县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熟悉“三农”工作企业负责人、农民企业家等群体中优选12名“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反映社情民意,‘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有助于检察机关精准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李春红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述了企业经营司法风险的要素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列举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五种犯罪行为,提出加强企业管理、依法合规经营的建议。

刚刚从事创业的几位年轻“学生”直到课程结束还意犹未尽。“品尝到了防范企业经营司法风险知识‘大餐’,检察官授课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通俗易懂,这样的欢迎方式让从事企业经营新兵的我受益匪浅,我着手尝试严格依法经营、合规经营方式,因为小微企业经营容不得半点马虎。”

“民营企业经营要从重‘情’到重‘法’的转变,制度规范要从‘墙上挂’到‘抓落实’‘重监督’的转变,企业要从重‘生产’到防‘风险’转变,企业合规经营才是正道,希望检察院多开展法律教育课堂。”学习后,一名年老“学生”在与检察官互动时,道出自己的想法。

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必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架起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桥梁,“我在走访民营企业过程中,常常遇到民营企业家期望获得更多法律服务、企业发展存在司法风险等问题,便作为社情民意向县检察院反映,自己也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徐清明介绍了启动“送法进企业”的初衷。

据了解,高唐县检察院组织部分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分别制作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教育课件,下一步,该院定期深入高唐县12个乡镇办理处企业、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在普遍提升群众法律素质的同时,收集法律监督案件线索信息,通过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让每名群众时刻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乡村振兴的利好。(通讯员 杨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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